本报讯 2026年8月26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86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
公告显示,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与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福莱特玻璃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要点如下:
1. 交易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期货和衍生品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口径),保证金及权利金等资金占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在12个月授权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2.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 交易标的及场所: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外汇汇率及利率风险对冲,交易可在境内外合规的场内或场外市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及具备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风险控制: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目标、授权及风控要求;并设立了交易预警与止损机制,严格禁止任何投机行为。
福莱特玻璃表示,主要产品成本受能源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明显,同时部分业务以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和澳元结算,面临汇率风险。开展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助于锁定成本、降低价格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