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03668,下称“兖煤澳大利亚”)公布,与控股股东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签署《2026年兖矿能源框架售煤协议》和《2026年兖煤国际贸易框架售煤协议》,续接2023年9月14日签署的现有框架协议。新的协议覆盖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两个月。
根据公告,兖煤澳大利亚集团将在上述两个月内: 1. 向兖矿能源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兖煤澳洲集团)销售煤炭的交易金额上限为6,660万美元; 2. 向兖煤国际贸易及其联络人(不包括兖矿能源集团)销售煤炭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333亿美元。
定价原则方面,售煤价格将参考国际公认的麦氏API5指数,并综合煤质特征及市场可获得的最优方案,由双方按公平基准协商确定。管理层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将比对至少两项同期独立第三方可比交易。
过往交易数据显示: • 根据2023年兖矿能源框架售煤协议,兖煤澳洲集团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月、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两年、以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向兖矿能源及其附属公司收取的交易金额分别约为1,460万美元、2.005亿美元、1.46亿美元及9,860万美元。 • 根据2023年兖煤国际贸易框架售煤协议,同期向兖煤国际贸易及其联络人收取的交易金额分别约为3,810万美元、4.176亿美元、2.994亿美元及1.194亿美元。
兖煤澳大利亚指出,兖矿能源和兖煤国际贸易为其在中国境内的稳定客户,公司具备每年向二者合计供应600万吨煤炭的产能。
由于上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利润率除外)均低于5%,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款,两项售煤交易免于发布通函及获得股东批准。
公告称,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两份框架售煤协议及各自的交易上限条款公平合理,相关交易在兖煤澳洲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