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企业控股向美国法院提交Chapter 15申请 寻求开曼重组程序获承认

公告速递
09/09

2026年9月9日,易居企业控股(02048)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9月8日(东部时间)由正式授权境外代表Alexander Lawson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递交自愿援助申请及核证呈请,申请法院根据《美国破产法典》第15章:(I) 认可公司在开曼群岛进行的境外主要程序;(II) 认可境外代表身份;(III) 给予若干相关协助。 公司表示,上述申请旨在寻求美国法院承认并执行其在开曼群岛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86条实施的重组计划(“开曼计划”),以及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70、673及674条实施的香港计划(合称“计划”)。核证呈请并要求法院依据《破产法典》第1517条作出承认开曼程序为境外主要程序的命令,并按第1520条授予相关协助。 公告指出,截至公告日期,公司业务运营保持正常,且计划完成后将继续作为经营中企业(going concern)运作。公司将于适当时机刊发进一步公告,披露法院就核证呈请聆讯日期及境外债务重组的重大进展。 涉及第15章案件的文件可通过纽约南区破产法院网站(http://ecf.nysb.uscourts.gov,须使用PACER账号)或专门网站(https://restructuring.ra.kroll.com/EHouse2026)免费查阅。计划及解释性声明的副本亦可从https://clients.dfkingltd.com/E-house或公司官网https://ir.ehousechina.com/en/announcements-and-circulars/下载。 公司提醒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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